昨日,记者获悉,今年3月以来,南安法院开展“五一护薪”专项行动,共执结追索劳动报酬案件400件,涉工人450人,执行到位金额超400万元。
南安法院工作人员介绍,南安的劳动争议案件存在诉讼主体广泛、争议诉求复杂、工伤认定难等难题。为破解难题,南安法院创新优化审判执行方式,设立劳动案件快速通道,收案后精准分流,实行劳动争议类案专审专执,集中审判资源指导贯穿一线,努力做到“小案不小办”。
被认定工伤的刘先生就是这一创新举措的受益人之一。今年4月初,他拿到了被拖欠2年的停工留薪期工资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。
原来,刘先生所在的用人公司不认可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,拒绝向刘先生支付伤残补助金、医疗补助金及停工留薪期工资。无奈之下,刘先生只好向南安法院提起诉讼。
案件受理后,南安法院快速分流审理。经查明,刘先生与用人公司构成劳动关系,刘先生所患职业病被劳动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,鉴定为劳动功能障碍等级(伤残)六级。用人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,该工伤认定已依法生效。
“根据《工伤保险条例》,刘先生属你公司职工,因工作遭受事故或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,在停工留薪期间,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……”在法官专业的释法说理下,用人公司服判息诉,积极按判决书支付了相应款项10万余元。(记者 陈江涛 通讯员 王琳 谢琰华 林瑞婷)